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20 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 月 20 日~2026 年 5 月 20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0 日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等媒体刊载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 219 人,代表股
份 124,210,77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1.4315%。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股份 121,179,2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0.9084%。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的网络投票
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16 人,代表股份 3,031,495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0.523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含股东代理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217 名,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数 3,047,59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5258%。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
律师为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
下: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23,054,652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0692%;
反对1,105,82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8903%;弃权50,3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405%。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同意1,891,47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62.0645%;反对1,105,820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36.2850%;弃权5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6505%。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23,152,672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1481%;
反对1,000,10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8052%;弃权58,0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467%。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同意1,989,4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65.2808%;反对1,000,100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32.8160%;弃权5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9031%。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23,049,752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0653%;
反对1,106,02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8904%;弃权55,0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443%。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同意1,886,57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61.9037%;反对1,106,020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36.2916%;弃权5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8047%。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22,976,552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0064%;
反对1,111,52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8949%;弃权122,7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988%。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同意1,813,37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9.5018%%;反对1,111,52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36.4720%;弃权12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0261%。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23,025,052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0454%;
反对1,117,92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9000%;弃权67,8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546%。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同意1,861,87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61.0933%;反对1,117,920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36.6820%;6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22,988,052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0156%;
反对1,165,92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9387%;弃权56,8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457%。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同意1,824,87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9.8792%;反对1,165,920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38.2571%;弃权5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8638%。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23,088,252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0963%;
反对1,065,72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8580%;弃权56,8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457%。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同意1,925,07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63.1670%;反对1,065,720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34.9692%;弃权5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8638%。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作述职报告。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全文详见2026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股东会出具了如下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