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1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4月28日在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5),公司定于2026年05月20日以现场投票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珠海润
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2人,代表股份187,411,4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55.961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86,919,8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55.814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6人,代表股份491,5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7人,代表股份691,5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206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59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6人,代表股份491,5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468%。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见证律师等。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
下决议:
提案 1.00 《2025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7,385,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1%;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5,4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277%;
反对24,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09%;弃权
份总数的0.2314%。
提案 2.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7,385,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1%;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5,4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277%;
反对24,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09%;弃权
份总数的0.2314%。
提案 3.00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7,385,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1%;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5,4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277%;
反对24,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09%;弃权
份总数的0.2314%。
提案4.00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7,373,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8%;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3,6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160%;
反对36,8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250%;弃权
份总数的0.1591%。
提案5.00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7,373,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5%;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3,1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437%;
反对36,8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250%;弃权
份总数的0.2314%。
提案6.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7,379,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1%;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9,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324%;
反对30,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085%;弃权
份总数的0.1591%。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
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