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6-024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的预披
露公告
本次拟减持的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向本公司提
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股份 40,219,2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6.54%)的公司实际控制
人徐志明先生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即
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7,295,13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张建林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
易日后的 3 个月(即 2026 年 6 月 10 日至 2026 年 9 月 9 日)内,以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97,675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0.12%)。
月江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即 2026
年 6 月 10 日至 2026 年 9 月 9 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不超过 223,256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9%)
。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占公司总股本
股东名称 职务 持股数量(股)
比例
徐志明 实际控制人 40219200 16.54%
张建林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1190700 0.49%
顾月江 职工代表董事 893025 0.37%
一致行动关系说明:控股股东徐志明与牟玉芳、徐斌、徐津互为一致行动关系,为公司
共同实际控制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拟减持数量不超过(股)
本比例不超过
徐志明 7295130 3.00%
张建林 297675 0.12%
顾月江 223256 0.09%
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若减持期间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区间和
股份数将相应调整。
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等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21 年 7 月 21 日,非交易日
顺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
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3)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
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
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
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
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4)若发行人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
除权除息事项 的,本人承诺锁定的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5)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实际控制人持股及股份
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实际控制人义务。在本人担任发行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如实并及时申报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规范诚信履行义务;
(6)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所
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7)实际控制人徐志明承诺:以上责任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
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8)以上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
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等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
转让本人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
的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
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股份总数的25%;
(3)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若发行人上
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
后6个月期末(2021年7月21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
自动延长6个月;
(4)若发行人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
除权除息事项的,本人承诺锁定的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5)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规范诚信履行义务;
(6)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
(7)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所
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8)以上为不可撤销之承诺。
承诺
(1)若本人拟在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发
行人股 票,本人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
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
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如因派发现 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
权除息价格调整)
;
(2)如进行减持,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减持事宜并予
以公告后,再实施减持计划;
(3)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而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以上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
承诺
(1)若本人拟在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发
行人股票,本人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
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
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
息价格调整);
(2)如进行减持,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减持事宜并予
以公告后,再实施减持计划;
(3)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本人签署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及《关于持股意向
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函》真实、有效,本人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函的内
容、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业务规则就股份的限
售与减持作出的规定;
(5)以上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牟玉芳女士、张建林先生、顾月江先生严格遵守
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
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上述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将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相关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对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减持。
四、相关风险提示
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
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30%。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减持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
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四、备查文件
徐志明先生、张建林先生、顾月江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
持计划告知函》
。
特此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