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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钢股份: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19 20:18:13

证券代码:002075         证券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26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
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67人,代表股份643,693,333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411%。其中: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份621,362,076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23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264人,
代表股份22,331,2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79%。
  (三)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
决结果如下: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630,325,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7.9233%。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2,454,112股,占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0532%。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季永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630,225,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7.907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2,354,104股,占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8740%。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余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630,075,7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7.884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2,204,051股,占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6052%。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钱洪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630,247,7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7.911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2,376,020股,占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9133%。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杨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630,250,5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7.9116%。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2,378,789股,占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9183%。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黄雄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630,265,2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7.913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2,393,479股,占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9446%。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郭静娟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630,220,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7.906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2,348,483股,占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8640%。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黄振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 决 结果 :同 意 631,867,900 股, 占 本 次股 东会有 效表 决 权 股份 总 数 的
弃权34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528%。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 决 结果 :同 意 635,910,800 股, 占 本 次股 东会有 效表 决 权 股份 总 数 的
权27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42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8,039,074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6.0582%;反对7,507,833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497%;
弃权27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4921%。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 决 结果 :同 意 630,067,668 股, 占 本 次股 东会有 效表 决 权 股份 总 数 的
弃权21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339%。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2,063,342股,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3532%;
反对13,540,365股,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565%;弃权21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属于公司的关联方,回避了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063,342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 数 的 75.3532% ; 反 对 13,540,365 股 , 占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04%。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4,049,374股,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9110%;
反对11,554,333股,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987%;弃权21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属于公司的关联方,回避了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049,374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 数 的 78.9110% ; 反 对 11,554,333 股 , 占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04%。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 决 结果 :同 意 631,488,600 股, 占 本 次股 东会有 效表 决 权 股份 总 数 的
弃权23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370%。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 决 结果 :同 意 631,857,100 股, 占 本 次股 东会有 效表 决 权 股份 总 数 的
弃权23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36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985,374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 数 的 78.7963% ; 反 对 11,604,333 股 , 占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54%。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 决 结果 :同 意 635,885,200 股, 占 本 次股 东会有 效表 决 权 股份 总 数 的
权28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44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8,013,474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6.0123%;反对7,521,533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742%;
弃权28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5134%。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 决 结果 :同 意 623,808,979 股, 占 本 次股 东会有 效表 决 权 股份 总 数 的
弃权28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44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根据投票表决结果,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 决 结果 :同 意 631,854,100 股, 占 本 次股 东会有 效表 决 权 股份 总 数 的
弃权22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355%。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史克通律师、钟婉珩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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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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