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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信安: 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19 19:13:21

 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ST 信安        公告编号:2026-022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6 日、
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自有资
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
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
民币 6,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20.00 元/股(含),具体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8 日、2026 年 5 月 20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二、   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
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
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
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
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
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
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先致电
公司相关联系人进行确认,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以现场方式申报的,接待时间为工作日 9:00-11:30、13:30-17:00;以邮寄
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签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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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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