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26-038
债券代码:113051 债券简称:节能转债
债券代码:137801 债券简称:GC 风电 01
债券代码:115102 债券简称:GC 风电 K1
债券代码:242007 债券简称:风电 WK01
债券代码:242008 债券简称:风电 WK02
债券代码:242932 债券简称:25 风电 K2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节能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4 月 23 日至 2026 年 5 月 19 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不低于“节能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不低于 4.33 元/
股)。根据《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已触发
“节能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节能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
本次不行使“节能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节能转债”。
未来三个月内(即 2026 年 5 月 20 日至 2026 年 8 月 19 日),
若“节能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亦不行使提前赎回权
利。自 2026 年 8 月 19 日之后的首个交易日重新起算,若“节能转
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
行使“节能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70 号)
核准,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30 亿元,期限 6 年。票面利率第一
年为 0.2%、第二年为 0.4%、第三年为 0.6%、第四年为 1.5%、第五年
为 1.8%、第六年为 2.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309 号文同意,公司
所挂牌交易,转债简称“节能转债”,交易代码“113051”。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节能转债”自 2021
年 12 月 27 日(原转股起始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25 日,因遇休息日
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即 2021 年 12 月 27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转股期起止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7 年 6
月 20 日。“节能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4.05 元/股,当前转股价格为
因公司实施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5 年
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及配股发行股票先后六次调整转股价格,目前
转 股 价 格 为 3.33 元 / 股 。 详 见 公 司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节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09)、《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 2022 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权益分派引起“节能转债”转
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以及《中节
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权益分派引起“节能转债”转股价格调
整暨转股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节能转债”的最新转股价格为 3.33 元/股。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条款如下:
“1、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
公司有权按照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
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首个付息日前,指从计息起始日起至本计息年度
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首个付息日后,指从上一
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本次可转债的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即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
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
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日及之后的
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 2026 年 4 月 23 日至 2026 年 5 月 19 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节能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不低
于 4.33 元/股),即发生“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的情形,
已触发“节能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公司不提前赎回“节能转债”的决定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节能转债”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
展前景与内在价值的信心,综合考虑公司现阶段经营情况、市场环境
等诸多因素,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节
能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节能转债”。且在未来三个
月内(即 2026 年 5 月 20 日至 2026 年 8 月 19 日),若“节能转债”
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亦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 2026 年
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节能转债”
的提前赎回权利。
四、相关主体减持可转债情况
经核实,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节能转债”满足本次赎回条件前的 6 个月内,
不存在交易“节能转债”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
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节能转
债”的计划。如上述主体未来拟减持“节能转债”,公司将督促其严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减持,并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节能风电本次不提前赎回“节能转债”已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可
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保
荐人对节能风电本次不提前赎回“节能转债”事项无异议。
六、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将以 2026 年 8 月 19 日之后的首个交易日重新起算,若“节
能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
是否行使“节能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
转债赎回条款及其潜在影响,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