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6-039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鉴于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
派已实施完毕,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发行价格由 11.91 元/股调整为 11.53 元/股,发行数量由不超过 167,926,112 股
(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173,460,537 股(含本数),调整后紫金矿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比例预计由 33.76%
调整为 34.01%。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一、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及数量调整依据
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已经获得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司 2025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
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发行数量上限将根据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
整。
本次发行方案中关于发行价格及数量具体条款如下:
(一)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审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董事
会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2025 年 10 月 25 日)前
价格为 11.91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
股本数为 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
(二)发行数量
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
东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
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数量上限将根据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格进
行相应调整。
二、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5 年度利
润分配议案。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
股本 1,270,046,293 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2,152,128 股后的股本,即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481,799,782.7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3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编
号:2026-034)。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5 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
为 2026 年 5 月 19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
毕。
三、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及数量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现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和发行数量做出调整,具体调整方式如下:
(一)发行价格的调整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发行价格(11.91 元/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8
元/股)=11.53 元/股。
(二)发行数量的调整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上限/调整后的发行价格
=2,000,000,000 元/11.53 元/股=173,460,537 股(含本数)。
本 次 向 特 定 对 象 发 行 股 票 数 量 由 不 超 过 167,926,112 股 调 整 为 不 超 过
动人的合计持股比例预计由 33.76%调整为 34.01%。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公司本次交易尚需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