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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八菱: 关于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18 18:18:52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ST 八菱   公告编号:2026-027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激励对象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注销离职人员在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环节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2 万份股票期
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概况及已履行程序
   (一)股权激励计划概况
  本激励计划采用股票期权作为激励工具,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
定向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合计 1000 万份,
其中首次授予 850 万份,预留股票期权 150 万份暂未授予。
   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核心信息如下:
     现行行权价格为 6.25 元/份
   (二)已履行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南
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南宁
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核查意见,
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单,公示期满无异议。2025 年 8 月 5 日,公司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
自查报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
议案》。本激励计划获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
满足条件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全部相关授予手续。
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因首次拟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2 人自愿放弃拟获
授权益资格,董事会根据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人数由 145 人调整为 143 人,并以 2025 年 8 月 11 日为首次授权日,向 143 名
激励对象授予 850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调整后的激
励对象名单予以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完成首次授予期权登记手续,并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披露《关于第二期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由 6.5 元/份调整为 6.3 元/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次价格调
整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
期权的议案》。因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行权价格调整为 6.25 元/份;因
会就本次价格调整及期权注销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发生离职情形(包括主动辞职、合
同到期不再续约、因违法违规被公司解聘等)的,自离职之日起,其已获授但
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予以注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决定注销该离职人员在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环节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2
万份股票期权。
  本次期权注销完成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43 人调整为
   上述事项已经董事会批准,且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已授权董事
会办理该等事宜,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稳定性,亦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核实,认为公司本次注销离职人员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注销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注销该部分股票期权。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结论为:本所律师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
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
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注销部分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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