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蓝谷”或“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851号),
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
发行数量为1,286,193,039股,新增股份已于2023年5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其中控股股东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的关联方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所认购的合计
毕之日起36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其余10名发行对象所认购
的622,377,168股股票的锁定期为自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手续办理
完毕之日起6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总股本数量为 5,573,503,169 股。2026 年公司向 11 名
特定对象发行 793,650,793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 5,573,503,169 股增加至 6,367,153,962 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
限公司所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其余发行对象所认
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股
东均严格履行了各自所作出的承诺。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持有限售股占公
持有限售股数量 本次上市流通数 剩余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司总股本比例
(股) 量(股) 数量(股)
(%)
合计 663,815,871 10.43 663,815,871 -
注: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公司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股份已全部上市流通。
六、本次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类型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475,442,041 -663,815,871 811,626,17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4,891,711,921 663,815,871 5,555,527,792
股份合计 6,367,153,962 - 6,367,153,962
七、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
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的要求;公司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宇威 刘世鹏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