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保荐人编号:Z20374000 申报时间:2026 年 5 月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 龙芯中科
证券代码 688047.SH
注册资本 40,1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7 号院 4 号楼 1 层 101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环保科技示范园区龙芯产业园 2 号楼
法定代表人 胡伟武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集成电路
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制造;集成电路芯片产品制造;
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
处理;技术检测;制造计算机整机;制造计算机零部件;制造计算
机外围设备;计算机技术培训;计算机维修;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
经营范围
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的经营活动。)
电话号码 010-62546668
电子邮箱 ir@loongson.cn
官网 www.loongson.cn
二、本次发行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646 号文),同意龙芯中科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10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60.0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46,246.00 万元,各项发行费用总额
为 4,252.11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41,993.89 万元。公司实
际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 243,931.29 万元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全部到账,已经天职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
[2022]35349 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担任龙芯中科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芯中科”或“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负责龙芯中科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
导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
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将对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
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三、保荐工作概述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
《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
信息披露等义务,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四、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一)2024 年 4 月,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延长实施期限
公司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进制程芯片研发及产业
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计划延期至 2025 年 6 月,使用的募集资
金增加投资 15,000.00 万元(新增金额来自下述“高性能通用图形处理器芯片及系
统研发项目”调减的募集资金 15,000.00 万元);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性能通用
图形处理器芯片及系统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计划延期至
进制程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增加的募集资金 15,000.00 万元)。
(二)2025 年 4 月,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募投项目“先
进制程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高性能通用图形处理器芯片及系统研发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5 年 6 月调整至 2026 年 6 月。
五、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和评价
公司对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在保荐工作中的尽职调查、现场检查、口头或
书面问询等工作都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不存在影响保荐工作开展的情形。
六、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证券发行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履行工作职责、出具相关报告、提供专业意见。
七、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查阅
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抽查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
文件,查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查阅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等,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基于前述核查程序,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已依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并予以执行。
八、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龙芯中科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九、尚未完结事项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有部分未使用
完毕,保荐机构将继续履行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核查义
务。
十、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申报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陈熙颖 何 洋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