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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志机电: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16 00:09:37

 证券代码:300503      证券简称:昊志机电         公告编号:2026-029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
           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以下简称“《自
律监管指南1号》”)等相关规定,公司针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
幕信息知情人做了登记管理。根据《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规则》《自律监管
指南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查询,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公开披
露前六个月内(即2025年10月21日-2026年4月21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
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和程序
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
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相关人员在公司披露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在自查期间,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肖泳林先生依据
其公开披露的减持计划实施了相关减持行为,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发生在知悉本次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时间之前,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
交易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18日和2025年11月7日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和《关于公司部分董事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在自查期间,有60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并根
据上述人员出具的书面承诺,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未获知本次激励计划
的具体方案要素及实施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
励计划的内幕信息,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是基于对二级市场行情、市场公
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与本次激励计划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
联系,不存在任何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人员外,本次激励计划的其他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
股票的情况。
  三、结论意见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以及公司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严格限定接触到内幕信息的人员
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公司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
应保密措施。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亦
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牟利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
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
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
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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