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31 证券简称:派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5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事会;
集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 月 15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169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为 137,545,3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9829%。其中:出席现场会
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35,516,16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348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6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为 2,029,1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41%。出席本次会议的除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共 168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0,971,266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28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为 8,942,0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94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
股东 16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029,1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公司全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以现场方
式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
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增加募投项目部分投资总额并调整募投项目内部
投资结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7,495,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7%;
反对 34,3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0%;弃权 15,5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921,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5453%;反对 34,3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3134%;弃权 1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1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7,372,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43%;
反对 83,7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9%;弃权 89,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798,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4242%;反对 83,7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7637%;弃权 8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2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7,441,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8%;
反对 82,4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0%;弃权 20,9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867,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0577%;反对 82,4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7518%;弃权 2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0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
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