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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航: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15 17:16:11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公告编号:临 2026-035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不含
本数),具体的回购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筹资金(包括自有资金和回购贷款)。
●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回购股份价格:本次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 5 元/股,该价格未高于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结
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按照内部授权确定。
● 回购股份方式: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目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
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将按相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的风险;
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本次回购方案存在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
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份回购注销计划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情况
方案。
  (三)本次回购方案通知债权人情况
  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实施本次回购,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尚需取得债
权人同意。公司已依照有关规定,就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
律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    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发布日        2026/3/3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6/3/30
 预计回购金额           5亿元~10亿元
 回购资金来源           其他:公司自筹资金(包括自有资金和回购贷款)
 回购价格上限           5.0元/股(该价格未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
                  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1亿股~2亿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45%~0.91%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B888417080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本次回购旨在加强市值管理、优化股本结构,回购股票将全部予以注销。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予以实施。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
 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
 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具体情况如下:
         按回购价格上限   占公司总股
回购用途                             拟回购资金总额(亿元)    回购实施期限
         测算拟回购数量   本的比例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
用于减少公司
 注册资本
                                                超过 12 个月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
 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送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 5 元/股,该价格未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
    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结合公司二级市
    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按照内部授权确定。
        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
    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 5 亿元(含本数)-10 亿元(不含本数),资金来源为公
    司自筹资金(包括自有资金和回购贷款专项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 5 亿元(含本数)和上限人民币 10 亿元(不含本数),
    回购价格上限 5 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注销后,预计公司股权结构
    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后                      回购后
                本次回购前
股份类别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        0              0            0           0            0           0
份(A 股)
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17,024,964,893       77.08   16,924,964,893   76.97   16,824,964,893   76.87
份(A 股)
H 股股份
  数量
股份总数     22,087,736,670   100     21,987,736,670   100     21,887,736,670   100
    注: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
    后续实施情况为准,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2,917.64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为 377.59 亿元,流动资产 254.36 亿元。假设本次最高回购资金人民币 10
亿元(不含),回购资金分别占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总资产、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34%、2.65%、3.93%,占比较小。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盈利能力等情况,公司认为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
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是公司基于对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旨在提升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提高募资效率,有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
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的上市
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十)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
         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
         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
         间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3 日发布了增持计
划。因此,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存在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相
关增持行为属于之前已发布的增持计划下的正常增持,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
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该增持计划将于 2027 年 3 月 12 日
届满。除公司控股股东由于实施上述增持计划而增持公司股份外,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审议本次回购股份事宜前 6 个月内
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
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截至目前,除上述增持计划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控制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将按相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   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
      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的具体情况
  截至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回复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不存在
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在回购完成后,根据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公司在股东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议后,已依照有关规定,就减少公司注
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
权益。
(十四)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本次回购
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格和数量等;
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
件、合同、协议等;
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
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在股东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议后,就减少公司注册资
本事宜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
进行修改,并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注册资本变更等事宜;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因素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
A 股回购方案;
为本次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
毕之日止。
三、   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可能面临如下不确定性风险:
实施的风险;
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本次回购方案存在无法实施或需要调
整的风险。
四、   其他事项说明
  (一)回购账户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
用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持有人名称: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8417080
  (二)后续信息披露安排
  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公司将依照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择机修订或适时终止回
购方案,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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