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华大九天
保荐代表人姓名:罗峰 联系电话:010-60837549
保荐代表人姓名:何洋 联系电话:021-2026237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
是
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
易制度)
是,根据《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审计报告》,发行人
有效执行了相关规章制度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1)现场检查次数 2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
是
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10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不适用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6年4月27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证监会及交易所近期出台及修订的重要法律法
规及具体要求、上市公司治理、近期资本市场
的违法违规案例、募集资金规范使用等持续督
导关注事项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合
不适用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3条的要求;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第4.4.8条规定的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 不适用
股份;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创业板股
不适用
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
特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 不适用
形;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遵
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 不适用
定的情况。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保荐人查阅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投资者关系登记
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站披露信息,重大信息的
传递披露流程文件,内幕信息管理和知情人登记管理情
况,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检索公司舆情报道,对高级管
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重大
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上市公司最新公司章程以及内部制度,对
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公司内部制度的 不适用
立和执行
建立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最新章程、三会文件及议事规则、信
“三会”运作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前十大股东及持股比例、最新公司章
程、三会文件、信息披露文件,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 不适用
制人变动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查阅了募集
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和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账,并对大额
募集资金支付进行凭证抽查,查阅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
不适用
用 场,了解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进度,取得上市公司
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审核报告,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发
现公司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取得了关
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关联交易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查阅了信
对外担保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长期股权投资明细,取得2025
年新增长期股权投资资产的相关协议、出资凭证,当期
公司未进行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未发现公司
在购买、出售资产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要事项(包括对 外
保荐人查 阅了公司相关 制度,对高级管 理人员进行访
投资、风险投资、 不适用
谈,未发现公司在上述业务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委托理财、财务 资
助、套期保值等)
发行人配合了保荐人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事
聘请的证券服务机
项的访谈,配合提供了募集资金台账及大额凭证、关联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
交易明细及大额凭证等资料。
情况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财务
报表,查阅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
环境、业务发展、财 去年增长8.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61亿
务状况、管理状况、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不适用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为-980.26万元,较去年上涨82.82%。实地查看公司经营
大变化情况) 场所,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经
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
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上述监管措施认定:我公
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司担任辉芒微电子(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保荐人,在执业过程中未充分核查发行人经
销收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准确;对发行
人及其关联方资金流水核查不到位;未对发行人生产周期披
露的准确性予以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深交所对我公司采取
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我公司在收到上述监管函件后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进行
整改,提交了书面整改报告,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内部追
责。同时,要求投行项目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深交所业
务规则和保荐业务执业规范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认真履行保荐职责,切实提高执业质量,保证招股说明书和
出具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罗 峰 何 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