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利安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罗云翔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保荐代表人姓名:彭成浩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是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
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查询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项目 工作内容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5年12月10日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要点及案例分析、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修订
要点及解读等内容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无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无 无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无 无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解决措施
是 不适用
向的承诺函
是 不适用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函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报告事项 说明
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
安”
)换股吸收合并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海通证券”)事项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批复,本次合并交易已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即
“交割日”)完成交割,自该日起,存续公司国泰海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
)承继及承
接原海通证券的权利与义务。存续公司国泰海通,自
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 证监会及深交所处罚和监管措施情况如下:
(1)2025 年
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5 月 23 日,因中鼎恒盛气体设备(芜湖)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被深交所采取
(2)2025 年 7 月 14 日,因江苏
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
中润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项目,被深交所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3)2025 年 9 月 16 日,因洛阳中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被深交所采
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罗云翔 董义恬彭成浩
国考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