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 2026-18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公司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不送红股。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
金 额 = 实 际 参 与 分 配 的 总 股 本 × 分 配 比 例 , 即 582,864,249 股 × 0.25 元 / 股
=145,716,062.2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际参与转增股数=本次实
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分配比例,即582,864,249股×0.3=174,859,274股,转增
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760,554,372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为准),不送红股。
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含
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
日的总股本=145,716,062.25元÷585,695,098股,即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为
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时保留小数点后七位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
入)。
按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折算后的每股转增股数=本次实际参
与转增股数÷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74,859,274÷585,695,098,即
每10股转增股数为2.985500股,每股转增股数为0. 2985500股。
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487916元/股)÷(1+0.29855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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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股本方案:以2025年12月31日股份总数585,695,098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
公司股份2,830,849股后的582,864,249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为145,716,062.25元(含
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股份总数585,695,098股扣
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2,830,849股后的582,864,249股为基数,以资本
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174,859,274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
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
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
的原则,分红金额相应调整;
发生变化;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
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2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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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585,695,098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760,554,372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2,830,849股不享有参与本次
利润分配的权利。
五、权益分派方法
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
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
股总数一致。
年5月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14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2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资本公积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转增股份数量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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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83,280,278.00 99.59% 174,134,828 757,415,106.00 99.59%
合计 585,695,098.00 100.00% 174,859,274 760,554,372 100%
注:上表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含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七、调整相关参数
度每股净收益为0.54元。
相关参数详见本公告“特别提示”。
格及回购价格将进行调整,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福州市高新区新港大道33号星网锐捷科技园三期A幢23层
咨询联系人:李怀宇,潘媛媛
咨询电话:0591-83057977,83087009
传真电话:0591-83057088
九、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
间安排的文件;
(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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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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