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56 证券简称:炜冈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0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温州承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周炳松、李玉荷及一致行
动人周翔、一致行动人周翔控制的平阳炜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
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披露了《关于股
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周翔
控制的平阳炜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炜仕投资”)计划自减持计
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
份不超过4,255,858股(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837,239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为1.9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2.00%;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18,61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9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
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1.00%)。
公司于近日收到炜仕投资出具的《股份变动情况的告知函》。炜仕投资于2026年5月
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2.00%,持股比例由3.02%减少至1.03%,股份变动触及
如下:
一、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情况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平阳炜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南麂镇美龄宫(南麂柳成山庄2447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 温州承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南麂镇美龄宫(南麂柳成山庄2081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 周炳松
住所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李玉荷
住所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 周翔
住所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
权益变动时间 2026年5月13日
炜仕投资于2026年5月13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2,837,200股公司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
权益变动过程
与治理结构造成不利影响。
股票简称 炜冈科技 股票代码 001256
变动方向 上升□ 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股份种类(A股、B股
股东姓名 减持股数(股) 持股数量变动比例(%) 有效表决权变动比例(%)
等)
炜仕投资 A股 2,837,200 1.99 1.99
合 计 2,837,200 1.99 1.99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姓名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311,178 3.02 1,473,978 1.03
炜仕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311,178 3.02 1,473,978 1.03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45,758,500 32.09 45,758,500 32.09
温州承炜
创 业 投 资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5,758,500 32.09 45,758,500 32.09
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37,280,000 26.14 37,280,000 26.14
周炳松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320,000 6.54 9,320,000 6.54
有限售条件股份 27,960,000 19.61 27,960,000 19.61
合计持有股份 10,320,000 7.24 10,320,000 7.24
李玉荷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580,000 1.81 2,580,000 1.81
有限售条件股份 7,740,000 5.43 7,740,000 5.43
合计持有股份 0 0 0 0
周翔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97,669,678 68.49 94,832,478 66.5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1,969,678 43.45 59,132,478 41.46
有限售条件股份 35,700,000 25.03 35,700,000 25.03
是 否□
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
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公司实际控制
人的一致行动人周翔控制的炜仕投资计划自减持计划
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
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255,858股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2.00%;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18,619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为0.9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
总股本的1.00%)。本次权益变动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
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不存
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是□ 否
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
是□ 否
使表决权的股份
股份变动情况的告知函。
注:1、上表中若出现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相等系由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及承诺一致。
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