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6-046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称“公司”“本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 年下
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 2025 年下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
日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 2,250,000,000 元(含税),
占上市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7.95%,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若按照公司截至 2026 年 3 月 10 日的股本 5,047,158,137 股计算,每 10
股约派发现金红利 4.46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
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
分配比例调整的原则进行分配。
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务致使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按照分配总额(含税金额
因可转债转股增加 220 股,由 5,047,158,137 股变动至 5,047,158,357
股,分配比例由每 10 股派发约 4.46 元(含税),变动至每 10 股派发
预案及调整原则一致。
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下半 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 为:以公司 现有总股 本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
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
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012159 元;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
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91591 元;持
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45795 元;持
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5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
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13 日至登记日: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
司自行承担。
六、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因实施本次权益分派事项,中特转债的转股价格将做相应调整,详
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调整“中特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山大道 1 号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杜鹤
咨询电话:0510-80675678
传真电话:0510-86196690
八、备查文件
决议;
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