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深圳华强
股票代码:000062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强路口
股份变动性质: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发行的可交换债券
持有人换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签署日期:2026年5月1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
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华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
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
或减少其在深圳华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
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
资者注意。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6年5月13日签署的《深圳华强实
本报告书 指
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上市公司、深圳华强 指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
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25华强E1”,
债券代码“117231”)、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2025
华强集团可交换债券 指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
期)(债券简称“25华强E2”,债券代码“117232”)
的统称
本报告书所述的因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换股导致信息披
本次权益变动 指 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减少至64.89%,权益变动触及5%
的整数倍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强路口
法定代表人 李曙成
注册资本 80,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92189521U
注册号 440301103064800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经营项目:资产经营;投资兴办各类实业项目(具体项目另行申
报);移动通信设备;广播电视设备,电子计算机整机,家用电子产
品,传输设备,仪器仪表,电子元件;程控交换机、传真机、办公自
动化设备、激光拾音头、模具机芯、模具加工、计算机及通讯网络工
程;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航空客
经营范围
票代售、揽货、水运客运、销售代理;进出口业务(具体按深贸管审
字 171 号规定执行);物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污染防治、环保技
术的研发、应用(不含限制项目);黄金制品的批发与零售(不含限
制项目)。
许可经营项目:停车场经营管理。
经营期限 自 1981 年 7 月 29 日起至 2053 年 9 月 20 日止
通讯方式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强路口,0755-6686128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股东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股东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合计 80,000.00 1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其他国家或地区
序号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职务
居留权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发行可交换债券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
份分别存放于“华强集团-金圆统一证券-25华强E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华
强集团-金圆统一证券-25华强E2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和“华强集团-金圆统一
证券-25华强E3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作为名义持有人,用
于为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债券本息偿付提供担保。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强集团-金圆统一证券-25华强E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华强集团-金圆统一证券-25华强E2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和华强集团-金圆统一证
券-25华强E3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为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华强集团可交换债券的持有人换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比例被动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持股计划
未来12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发行的可交换债券仍处于换股期且尚未完全实
施完毕,存在债券持有人换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动减少的可
能。除此以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
或减少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如果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
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
基本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无限售条
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 482,888,840 46.17 482,888,840 46.17
件股份
华强集团-金圆统一证
无限售条
券-25 华强 E2 担保及信 112,000,000 10.71 80,840,070 7.73
件股份
托财产专户
华强集团-金圆统一证
无限售条
券-25 华强 E3 担保及信 87,000,000 8.32 87,000,000 8.32
件股份
托财产专户
华强集团-金圆统一证
无限售条
券-25 华强 E1 担保及信 46,000,000 4.40 28,001,528 2.68
件股份
托财产专户
合计 -- 727,888,840 69.59 678,730,438 64.8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华强集团于2025年6月11日、2025年6月17日发行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25华强E1”,
债券代码“117231”)和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
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5华强E2”,债券代码“117232”),
发行规模分别为人民币7亿元、17亿元,债券期限均为3年,分别于2025年12月12
日、2025年12月18日进入换股期。
股15,700,3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0%,导致华强集团的持股比例由
网(www.cninfo.com.cn)上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因可交换债券换股导
致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3%,导致华强集团的持股比例由68.09%被动减少至
(www.cninfo.com.cn)上于2026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因可交换债券换股导致
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股8,151,9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8%,导致华强集团的持股比例由
网(www.cninfo.com.cn)上于2026年5月7日披露的《关于因可交换债券换股导
致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被动减少至65.77%,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于2026年5月12日披露的《关于因可交换债券换股导致
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股9,140,5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7%,导致华强集团的持股比例由
综上,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华强集团持有公司股份727,888,84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9.59%。自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5月12日,华强集团
可交换债券的持有人累计完成换股49,158,4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70%,
导致华强集团的持股比例由69.59%被动减少至64.89%,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
倍。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
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
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
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入或卖出深圳华强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前述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
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或深
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及联系方式
附件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曙成
签署日期:2026年5月13日
附件2: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广东省深圳市
股票简称 深圳华强 股票代码 000062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
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强路口
名称 讯地址
拥 有 权 益 的 股 份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否
第一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换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本次权益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股份
变动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727,888,840 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69.59%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股份
变动数量:49,158,402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
变动比例:4.70%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权益变动后持股数量:678,730,438 股
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64.89%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 时间:2026 年 4 月 22 日-2026 年 5 月 12 日
动的时间及方式 方式: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换股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 否 不适用
未来 12 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发行的可交换债券仍处于换股期且尚未完
全实施完毕,存在债券持有人换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被动减少的可能。除此以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
个月内继续增持 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如果未
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
是 否
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 是 否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
是 否
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此页无正文,系《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曙成
签署日期: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