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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强: 关于因可交换债券换股导致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13 22:13:15

证券代码:000062         证券简称:深圳华强            编号:2026—028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可交换债券换股导致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5%整数倍
                    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任何减持计划。
非控股股东主动减持。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变更,控股股东仍持
有公司股份 678,730,43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64.89%。
上刊登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控股股东可交换债券的基本情况和换股情况
   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强集团”或“控股股东”)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2025 年 6 月 17 日发行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5 华强 E1”,债券代
码“117231”)和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
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5 华强 E2”,债券代码“117232”),
以上两期债券(以下统称为“华强集团可交换债券”)发行规模分别为人民币 7
亿元、17 亿元,债券期限均为 3 年,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2025 年 12 月
为人民币 29.97 元/股;因公司实施了现金分红,自 2026 年 4 月 29 日起,换股
价调整为人民币 29.87 元/股。华强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分别存放于“华
强集团-金圆统一证券-25 华强 E1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华强集团-金圆统
一证券-25 华强 E2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作为名义持有人,
用于为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债券本息偿付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于 2025 年 6 月 4 日、2025 年 6 月 12 日、2025
年 6 月 13 日、2025 年 6 月 19 日、2025 年 9 月 19 日、2025 年 11 月 21 日、2025
年 12 月 3 日、2025 年 12 月 10 日、2026 年 4 月 23 日刊登的相关公告。
完成换股 15,700,3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50%,导致华强集团的持股
比例由 69.59%被动减少至 68.09%,权益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具体详见公司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因可交
换债券换股导致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3%,导致华强集团的持股比例由 68.09%被动减少
至 67.67% , 权 益 变 动 触 及 1% 的 整 数 倍 , 具 体 详 见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因可交换债券换股
导致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
完成换股 8,151,97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78%,导致华强集团的持股比
例由 67.67%被动减少至 66.89%,权益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具体详见公司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于 2026 年 5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因可交换债
券换股导致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
成换股 11,708,38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12%,导致华强集团的持股比
例由 66.89%被动减少至 65.77%,权益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具体详见公司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披露的《关于因可交换
债券换股导致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
   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收到华强集团的通知:自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5月
的比例为4.70%,导致华强集团的持股比例由69.59%被动减少至64.89%,权益变
动触及5%的整数倍(以下称为“本次权益变动”)。
     二、其他情况说明
  强集团-金圆统一证券-25 华强 E1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华强集团-金圆统一证
  券-25 华强 E2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和华强集团-金圆统一证券-25 华强 E3 担保及
  信托财产专户的持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64.89%,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        48,288.8840       46.17   48,288.8840       46.17
华强集团-金圆统一证券-25 华
 强 E2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华强集团-金圆统一证券-25 华
 强 E3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华强集团-金圆统一证券-25 华
 强 E1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合计           72,788.8840       69.59   67,873.0438       64.89
  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华强集团可交换债券换股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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