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81 证券简称:标榜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5,540,973 股为基数测算,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人民币 5.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57,770,486.50 元,同时以资本
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合计转增 34,662,291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
为 150,203,264 股(实际转增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结果为准),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若预案实施前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变化。
预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5,540,973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5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转增 3.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15,540,973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50,203,264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
月 2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
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
转股总数一致。
年 5 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12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
月 2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6 年 5 月 21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资本公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 比例 积金转增股 数量 比例
(股) (%) 本(股) (股)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5,359,750 21.95 7,607,925 32,967,675 21.9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90,181,223 78.05 27,054,366 117,235,589 78.05
三、股份总数 115,540,973 100.00 34,662,291 150,203,264 100.00
注:因分派实施中存在进、舍位,变动后股份数量最终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的股本结构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股净收益为 0.7906 元。
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应作相应调整)。
根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
价格限制作相应的调整。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华士镇华西九村蒙娜路 1 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吴立、朱林燕
咨询电话:0510-86218827
传真电话:0510-86218223
十、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