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6-032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历史情况
经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与参股公司
天津海吉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持有 42%股权,以下简称“天津
投资公司”)的其他股东方按持股比例共同为天津投资公司提供借款
本 金 共 计 37,009.04 万 元 , 其 中 公 司 向 天 津 投 资 公 司 提 供 借 款
相关费用,按季度收取,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于 2017 年 4 月 24 日、5 月 22 日、2018 年 8 月 7 日、2019 年 1 月 30
日和 12 月 3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截至 2024 年 12 月,天津投资公司已向公司偿还部分借款本金
万元及相关资金占用成本尚未偿还。
二、借款偿还进展情况
鉴于天津投资公司暂无充足资金流偿还公司借款本金及资金占
用相关成本,日前,公司与天津投资公司签署《房屋抵债协议》,天
津投资公司向公司转让其名下位于天津翰吉斯国际商务区的 35 套商
品房,房产总面积 6,166.20 平方米,合计估值 5,117.57 万元(北京坤
元至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关评估报告),用于抵偿部分借款
本金,抵偿后公司向天津投资公司提供的剩余借款本金为 1,001.83 万
元。2026 年 4 月 30 日,上述房产已办理完成过户手续,
三、采取的措施及该事项的影响
该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对公司损益不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将充分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积极与天津投资公司沟通可行的还
款措施,督促天津投资公司尽快偿还剩余借款。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判
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