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5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2/3,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6 年 2 月 2 日~2026 年 5 月 1 日
预计回购金额 5,000万元~10,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170.29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657,734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
比例
实际回购金额 98,295,312.48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35.60元/股~169.30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或“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
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
不超过人民币 170.29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
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3 日、2026 年 2 月 4 日、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乐鑫科
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4)
《乐鑫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更正公告》
(公告编
号:2026-006)。截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回购方
案已实施完成。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6 年 2 月 3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 式首 次回购股份 10,074 股 ,并于 2026 年 2 月 4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6-005)。
(二)截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657,734 股,占公司总股本 167,143,010 股的比例
为 0.393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69.30 元/股,最低价为 135.60 元/股,支付的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98,295,312.48 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
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
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
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乐鑫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4)。截至本公告披露前,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此期间均不
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本次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股) (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0,440,288 6.25% 0 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56,702,722 93.75% 165,664,436 100.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822,345 0.49% 1,478,574 0.88%
股份总数 167,143,010 100.00% 167,143,010 100.00%
注:上述回购前和回购完成后股份情况分别为 2026 年 2 月 4 日和 2026 年 4 月 30 日的股本情况。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过户登记,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
《乐鑫科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乐鑫科技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
市流通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3)。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 657,734 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
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并转让完
毕,则将依法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
质押等权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择
机使用回购股份,并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