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2 证券简称:贝仕达克 公告编号:2026-030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的股份 1,578,50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 1,578,500 股后的股份数 309,957,700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公司本次实际派发的现金总额(含
税)=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每股现金分红金额=(311,536,200 股-1,578,500 股)
*0.03=9,298,731.00 元(含税)。
息参考价计算如下:
本次除权前公司总股本为 311,536,200 股(含回购股份),按公司总股本折
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9,298,731.00 元
/311,536,200 股)*10=0.298479 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
不四舍五入)。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
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
分红=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298479 元/股。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本次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以公司总股本 311,536,20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 1,578,500 股后
的股份数 309,957,7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
税),预计派发现金 9,298,731.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因股权激励
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况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
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3 月 16 日、2026 年 4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购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案一致。
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311,536,200 股扣除公司回
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 1,578,500 股后的股份数 309,957,7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0000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
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7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
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1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
月 1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5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5 月 1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4 月 29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
月 1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
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1,578,50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实
际派 发的现金总额(含 税) =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 本* 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311,536,200 股-1,578,500 股)*0.03=9,298,731.00 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以及除权除息
参考价计算如下:
本次除权前公司总股本为 311,536,200 股(含回购股份),按公司总股本折
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9,298,731.00 元
/311,536,200 股)*10=0.298479 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
不四舍五入)。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
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
分红=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298479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西社区学园路第三工业区 22 栋;
咨询联系人:汪文雨、朱丽蓉;
咨询电话:0755-84834822;
传真电话:0755-84878567。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