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
要求,在 2025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 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余宇莹女士,出生于 1979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历任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2020 年 12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 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各项监
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
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充分的独立性。
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并实际参加董事会会议 8 次,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没有缺席
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本年度本人出席股东会
讨论,并结合自身专业经验提出合理化意见与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
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认为,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
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相关事项均履行了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故对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
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照相关要求,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本年度
共参加 7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与其他 2 位委员共同审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
行情况,定期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督促公司全面自查诉讼风险与诉讼
事件的信披合规,就关注事项及时组织审计委员会和经营管理层进行会议沟通,
推动公司高管人员的离任审计,督促 2024 年存货监盘后期的整改、资产减值合
理性的论证,督促和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定期
和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针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督促公司整改,促使公司内部
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不断优化。年报审计期间,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年审注册
会计师进行了充分和有效的沟通,督促会计师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重点关注
财务信息的公允性与审计证据的充分性、恰当性,为公司财务管理提出合理化的
建议,针对审计议案根据专业判断给予论证合理性或执行过程的完善建议,或不
予以开展的意见,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优势继续为公司生产经营与管理做好服务,
基于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切实履
行独立董事相关职责,规范公司运作。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和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
董事会及管理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师事务所的情况;未发生提议聘请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及参与专项调研、业务汇报、法规培训等工作时间,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重
大事项进展,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保障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和合理
性。此外,本人通过现场参会、实地调研、管理层访谈、听取专项工作汇报等方
式,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
推进情况,重点关注重大事项整改、国内外营销业务、研发业务、新任管理人员
的履职能力,对公司经营管理与风险防控提出专业建议与意见。本人履职情况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现场履职时间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已达到 16 个工作日。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行沟通,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
关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推动审计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
七、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通过各种渠道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
状况、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进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合法经营和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及时了解中小
投资者关注与诉求,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重点关注事项履职情况
(一)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并按市场化原则运作,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
了表决,其他董事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
并披露《2024 年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上述报告均经公
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三)续聘审计机构的事项
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人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
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
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
公司分别在 2025 年 3 月 27 日、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相
关事项。公司已在 2024 年年度报告中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予以披
露。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
九、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始终秉持勤勉、忠实、审慎的原则,尤其加
强了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
解。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通过积极参加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及辖区协会组织的相关专项培训,不断提升专业素质,提高
自身履职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以上为本人 2025 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的履职情况,感谢公司董事会
及相关人员在工作中给予的积极配合与支持。2026 年,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赋予的各项权利,利用自身专长和经验,
持续加强对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依托专业背景与经验不断提
高独立判断力。始终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保持
有效沟通的基础上,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制衡的作用,忠实勤勉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全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页无正文,为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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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余宇莹
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