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 2025 年度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罗宏、
唐小飞、何真出具的《独立性情况自查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
修订)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
董事罗宏、唐小飞、何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罗宏、唐小飞、何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
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中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