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
求,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
立董事吴甦先生、吴武清先生、任淑彬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
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吴甦先生、吴武清先生、任淑彬先生的兼职、任职情况
以及其签署的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上述人员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不存在
在公司任职以及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的情形,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
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独立性的关系。因此,董事会认为
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