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 2025 年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
《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周一虹、王花、
董事高凌军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周一虹担
任。全体委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能够勤勉、独立地履行
职责。
二、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会议召开及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7 次会议,以现场及通讯方式
审议相关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1 月 18 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方式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未审)及 2024
年度审计计划。
(二)2025 年 3 月 7 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甘肃省敦煌种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以及关于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
(三)2025 年 3 月 18 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初稿)及公
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四)2025 年 3 月 20 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形式召开了 2025 年
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
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履职情况报告、关于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五)2025 年 4 月 29 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形
成审阅意见。
(六)2025 年 8 月 13 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并形成审阅意见。
(七)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形成审阅意见。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开展工作,会前认真准备材料,
会上充分讨论,各次会议程序规范,委员均独立、审慎地发表意
见,所有议案均经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三、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重点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监督 2024 年度审计工作:
在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期间,
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大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重要时间节点、审
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等进行了充分沟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
信所在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责任,出具了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有效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了《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监督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报告》,
认为大信所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履职保持独立性,审计质量符合
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制度关于连续聘任原则上不
超过 8 年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在 2025 年第二次、第四次会议中,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履行相关选
聘程序,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的资料,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
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并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胜
任审计工作,同意聘任其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
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指导及监督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积极指导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报告期内,
审议并通过了修订后的《内部审计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内部审
计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内部审计部
门的工作汇报,对其年度工作计划和内控体系建设工作提出了指
导性意见,促进了内部审计的有效运作和公司内控流程的完善。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
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阅。审计委员会
认为:
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
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大
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按
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建立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
能够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
关信息真实完整,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五)推动公司制度完善与风险管理
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修订后的《风险管理制度》,旨在
加强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经营管理中的风险。审
计委员会督促公司持续完善内控制度,优化管理流程,提升风险
防范能力。
(六) 协调沟通工作
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
与外部审计机构之间的沟通,就财务会计规范、内部控制、审计
发现等重要事项进行充分交流,确保了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公
司治理水平的提升。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有效运用自身会计、财务及风险
管理方面的专业经验,切实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审计委员会在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审阅公司财务报告、评
估内部控制有效性、推动公司制度完善等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
工作,促进了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维护了审计的
独立性,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发
挥了积极作用。
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与监督,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执行情况,不断提升
监督效能,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提供坚实保障。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