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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智能: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0:43:41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6-039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
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及主要内容
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
产的会计处理”、
       “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
积的会计处理”、
       “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关于金
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
                    “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内容。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其他
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上述文件规定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以上政策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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