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4 证券简称:正海磁材 公告编号:2026-033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中的 5,391,586 股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5,391,586 股后的 925,308,831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金 分 红 = 实 际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总 股 本 *10=185,061,766.20 元
/930,700,417*10=1.988413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
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88413 元/
股。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
派方案一致。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审议及其他情况
股东会审议通过:以实施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
(扣除回购账户中股份),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
配,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不派发股票股利。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
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
生变化时,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账户中股份数量为 5,391,586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 号——回购股份》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因此,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股本基数为 925,308,831 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为人民币 185,061,766.20 元(含税)。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11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 月 1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5 月 1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帐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4 月 28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
月 1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因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5,391,586 股公司股份不享有利润分
配权利,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
公 司 总 股 本 折 算 每 10 股 现 金 分 红 = 实 际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总 股 本
*10=185,061,766.20 元/930,700,417*10=1.988413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
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88413 元/
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汕头大街 9 号
咨询联系人:高波、于在海、孙伟南
咨询电话:0535-6397287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