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在任的独立董
事宁宇、薛莲、徐浩然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报告如下:
经核查独立董事宁宇、薛莲、徐浩然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