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公告编号:2026-011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现将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为满足房地产合作开发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
拟向因开展房地产业务而成立、合并报表范围外或者公司所占权益比
例不超过 50%的项目公司授权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13 亿元的财务
资助。根据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财务资助对象
纳入本次财务资助授权管理的被资助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被资助对象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
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
(2)被资助对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
范围,且不是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
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按出资比例提供同
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包括资助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
施等;
(4)拟授权资助总额度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50%,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资助额度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10%。
三、财务资助额度
本次拟授权的财务资助总额度为 25.13 亿元,未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四、财务资助有效期和授权
本次拟授权的财务资助总额度有效期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提请股东会在上述财务资助额度范围内,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审批具体财务资助事项。
五、财务资助的目的
本次预计的财务资助额度主要用于支持被资助对象的房地产开
发建设需要,保障被资助对象房地产开发业务的正常开展。
六、财务资助主要内容和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授权财务资助额度经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具
体实施,公司将在财务资助实际发生时,及时披露具体情况。公司向
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用于项目公司土地收购及开发建设,有利
于推动上述参股公司业务的开展和经济效益的提升,对公司发展有着
积极的影响;同时,上述参股公司其他股东也将按其股权比例提供同
等条件的财务资助,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况。
七、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主要是为了满足符
合条件的被资助对象获取土地及后续开发建设资金所需。被资助对象
其他股东也将按其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整体风险可
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
八、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35.66亿元(不含
本次)。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九、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