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746 证券简称:汉嘉设计 公告编号:2025-036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股票简称 汉嘉设计 股票代码 300746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娴 黄国华
办公地址 杭州市湖墅南路 501 号 杭州市湖墅南路 501 号
传真 0571-89975015 0571-89975015
电话 0571-89975015 0571-89975015
电子信箱 hj-lx@cnhanjia.com hjzq@cnhanjia.com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公司主营业务
汉嘉设计主要从事建筑设计、市政公用及环境设计、燃气热力及能源设计、园林景观设计、装饰设计等设计业务,
EPC 总承包及全过程咨询等其他业务。其中设计业务包括建筑、规划、市政公用、环境卫生、园林景观、燃气热力、室
内外装饰、岩土、河道整治、智能化、幕墙、泛光照明等设计;EPC 总承包业务涵盖建筑、市政、环境卫生、装饰、园
林景观工程等;其他业务包括各专业行业发展规划、项目可研、申请报告、项目评估、后评价、全过程咨询和施工图审
查等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伏泰科技 51%股权,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伏泰科技自购买日(2024 年 12 月 30 日)
纳入汉嘉设计 2024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伏泰科技是一家聚焦于城市治理智慧化的综合服务商,有两大核心业务板
块,分别为城市治理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城市治理机器人整体解决方案,旨在通过科技力量提升城市管理效能。伏泰
科技凭借自主创新的核心技术体系,聚焦于城市空间的创新升级与智能化管理,自下而上、纵向贯穿,构建形成了包括
城市治理数字化软件应用平台、城市治理数据服务、城市治理机器人以及城市治理少人化运营服务在内的全方位、多层
次的业务架构,助力新质生产力与数据要素市场化的落地实施,推动城市治理与管理的智能化转型、精细化实施与可持
续发展。未来,随着公司战略转型发展,城市治理智慧化整体解决方案相关业务占比将逐步提升。
(二)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所从事的设计、EPC、城市治理智慧化相关的 AI、大数据、机器人等业务是专业、复杂和系统的工作,需要各
类型专业人员的紧密配合,团队协作。公司结合行业的特点和专业性设立了不同的专业部门,并取得了相关多个门类的
专业资质/许可,为客户提供专业的、全方位的服务。
公司的设计和 EPC 业务主要通过项目招投标和业主直接委托两种方式获取业务。城市治理智慧化主要聚焦在信息化、
数字化赋能、数据分析、数据建模服务、城市治理机器人、运营管理服务等方面,主要通过政府采购、招投标、与龙头
企业和地方企业开展战略合作等方式获取业务,不断依托技术实力、服务品质及品牌影响力等方式拓展市场。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元
本年末比上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 43.21%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 -39.05%
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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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 -44.54%
归属于上市公 -
司股东的净利 429,667,795. -4,033.95%
润 32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12,092,287.9 12,094,447.7
非经常性损益 1 5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
- 53,763,076.8 53,763,076.8 38,982,158.2 38,982,158.2
的现金流量净 -115.09%
额
基本每股收益
-1.9 0.05 0.05 -3,900.00% 0.07 0.07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1.9 0.05 0.05 -3,900.00% 0.07 0.07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
-43.68% 0.86% 0.86% -44.54% 1.27% 1.27%
产收益率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组织检查组于 2025 年对公司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完成检查后下发了《财政部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
简称“处罚决定书”),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收到财政部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9)。公司对此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自查并认真落实更正。根据财政部处罚决定书内容,对原按总
额法确认收入、成本的 EPC 联合体业务,调整为净额法确认收入、成本。对下属子公司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伏泰科技”)2024 年度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财务数据进行调整,伏泰科技 2024 年 12 月 30 日纳入上
市公司合并范围,此调整仅影响合并资产负债表相关数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
行更正。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76,000,266.01 219,319,564.83 176,415,098.09 193,006,42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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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088,015.86 -588,634.04 -808,346.46 -415,330,007.11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60,904.04 -19,498,295.79 -2,344,431.69 13,892,517.01
流量净额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 持有特
报告期
告披露 别表决
报告期 末表决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日前一 权股份
末普通 权恢复 一个月末表决权恢
股股东 的优先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普通股 总数
总数 股股东 数
股东总 (如
总数
数 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 股东性 持股比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持股数量
称 质 例 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浙江城
境内非
建集团
国有法 51.60% 116,485,300.00 0.00 质押 58,000,000.00
股份有
人
限公司
境内自
费禹铭 6.20% 14,000,000.00 0.00 质押 10,000,000.00
然人
境内自
高重建 0.75% 1,682,010.00 0.00 不适用 0.00
然人
境内自
古鹏 0.70% 1,582,075.00 1,186,556.00 不适用 0.00
然人
境外自
岑政平 0.66% 1,500,000.00 1,125,000.00 不适用 0.00
然人
境内自
叶军 0.63% 1,423,837.00 1,067,878.00 不适用 0.00
然人
境内自
张幼平 0.48% 1,073,700.00 0.00 不适用 0.00
然人
境内自
赵俊国 0.39% 887,100.00 0.00 不适用 0.00
然人
MORGAN
STANL
EY &
境外法
CO. 0.32% 720,490.00 0.00 不适用 0.00
人
INTERNA
TIONAL
PLC.
境内自
蔡光辉 0.32% 716,151.00 0.00 不适用 0.00
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 浙江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岑政平为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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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在关联关系或是否为一致行动人。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审议通过《关于现金收购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1%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
向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伏泰科技”)的 62 名股东收购其合计持有的目标公司 21,445,459 股股份
(占伏泰科技总股本的 51%),合计对价人民币 581,399,260.79 元。本次资产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伏泰科技 51.00%
股份,伏泰科技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2024 年 11 月 29 日,公司收到伏泰科技出具的由其盖章证明标的股权已完成过
户的伏 泰科技股东 名册。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 ,股东名册 更新完成表 明股权交割程 序已完成, 公司取得伏 泰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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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有限公司 51%股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47)、《关于现金收购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1%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告编号:2024-055)等相关公告。
(有限合伙)(下称“泰联智信”)签署了《关于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下称“《股份转让协
议》”),泰联智信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城建集团持有的公司 67,721,000 股股份,该部分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让
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9998%(下称“本次控制权收购”)。若本次控制权收购事项实施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将由城
建集团变更为泰联智信,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岑政平、欧薇舟夫妇变更为沈刚、程倬。本次控制权收购事项尚需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