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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出版: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5 06:15:00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经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股
东会审批,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
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信永
中和按照双方签署的《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约定,并按照《中国注册
会计师审计准则》和相关执业规范开展审计工作,对公司 2025 年度
财务报告及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
行审计。
  根据《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信永中和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
评估,现报告如下: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成立于 1986 年,于 2012 年由有限责任公司成功转制为
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
富华大厦 A 座 8 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信永中和拥有财政
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010 年成为首批获准从事 H 股企
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
可证,2020 年在财政部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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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会计师 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超过 700 人。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
和纪律处分 1 次。7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8 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和纪律
处分 2 次。以上事项不影响信永中和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
其他业务。
  二、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经审查评估,审计工作过程中,信永中和始终保持独立性,履职
勤勉尽责,客观公允地表达意见,并按照监管规定,就审计计划、风
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
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
  信永中和按照双方签署的《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约定,遵循《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
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认为:公司 2025 年度
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
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
  三、 会计师事务所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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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扬
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恒信玺利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
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四、 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信永中和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
度进行独立审计,展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
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
出具的审计报告及时、完整、清晰。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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