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对公司 2025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
下:
一、证券与衍生品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一)证券投资审批情况
下简称“天际股份”)股票,发行价格为 9.32 元/股,获配数量为 30,042,918
股,认购资金总额 279,999,995.76 元。上述新增股份已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
发行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江苏瑞
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上述股份认购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二)衍生品审批情况
经 2024 年 12 月 1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以正常进出口业务为基础,合理安排资金使用,以固定
换汇成本、稳定和扩大进出口以及防范汇率风险的前提下,2025 年度开展远期
结售汇额度不超过 2000 万美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4 日在巨
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54)。
二、2025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的总体情况
(一)证券投资
(单位:元):
本期 计入权
证
最初 公允 益的累 报告 期末 会计
证券 券 证券 会计计 期初账 本期购 本期出 资金
投资 价值 计公允 期损 账面 核算
品种 代 简称 量模式 面价值 买金额 售金额 来源
成本 变动 价值变 益 值 科目
码
损益 动
境内 194,4 66,03 4,83
外股 51,63 不适用 - 6,672. 5,60
票 6.21 94 1.53
合计 51,63 - 6,672. 5,60
注:公司已向天际股份派驻董事。本期出售金额中含出售股权成本 92,955,843.96 元及截至
出售日按照权益法核算应享有的份额-26,919,171.02 元。
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持有天际股份股票 25,069,115 股,持股比例由
规定及时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并通知天际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天际股份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天际股份: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及《天际股份: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暨披
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91)。
约 3.9 亿元。2026 年一季度,公司减持天际股份股票 5,004,600 股,截至 3 月
(二)衍生品投资
易行为。
三、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制定并于 2025 年 8 月修订了《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明确了证券、期货与衍生品投资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实施与管理和风险控制
等环节的要求;同时公司切实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严格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
以严控投资风险。2025 年度,公司减持股票行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及自律规则的规定,未违反公司在参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
承诺,且已依法全面及时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经董事会认真核查后认为:2025 年度,公司未进行新股配售、申购和股票
投资,亦未开展任何衍生品投资业务。公司严格规范证券及衍生品投资内部控制
流程,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相关管理办法的规
定,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
及《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
合规。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5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