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395 证券简称:朗鸿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1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谢会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作为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谢会丽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北京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
独立董事》等法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
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
进行认真审议,完成了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谢会丽,独立董事,女,1977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管理学硕士研究生,浙江工商大学管理学博士研究生。1999
年 8 月-2000 年 08 月,就职于杭州无线电六厂,担任职员;2003 年 04 月-2012
年 09 月,就职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担任讲师;2012 年 09 月-至今,就职于杭
州电子科技大学,担任副教授;2025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
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
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
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
出席董事会
姓名 会会议次 事会会议次 事会会 投票情况
方式
数 数 议次数
谢会丽 6 0 0 现场、通讯 均为赞成票
本人出席了 2025 年任期内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各项
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未提出异议。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股东会次数 出席股东会次数
谢会丽 1 1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事专门会议。作为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
施细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充分发挥自身的专
业经验和特长,认真审核各项议案。本人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应出席次数 现场或通讯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3 3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1
(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不存在行使下列
特别职权的情形: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
权利;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建立健全及执行有效性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年度审计
重点工作及进展情况进行了了解和沟通,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司各类决议事项,特别是在列席股东会时,重点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
案的表决情况。此外,本人积极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关注公司信
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考察情况
全面了解公司内部运作及生产经营情况,并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进
行深入交流,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在公司
进行实地考察,就公司生产经营、年报审计、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充分交流,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时刻关注公司动态,
尤其是有关媒体和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重点关注国家有关部门和监管机构
的政策变化,综合判断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2025 年度,本人
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为 10 天,在履职过程中,与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及业务管理部门保持了定期沟通和交流,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
产生的经营风险,有力地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公司对本人的
工作给予积极支持、有效配合,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在任职过程中,本人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杭州朗鸿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
本着对公司、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严格按
照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情况,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利用自身的专业
知识提出建议;深入了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
况、业务发展情况,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
制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独立、客观、审慎发表意见,不受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切实维护了股东的
合法利益。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
性文件,加深了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
解,形成自觉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思想意识,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更好地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九)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调研了解公司情况、与相关人员沟通等方面,公司均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本人能保证充足的时间履行职责,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之前认真审阅议案
资料,在董事会上充分发表审阅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交所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完成编制并披露了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上述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
查,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议和表
决程序合法合规,披露的财务数据和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合规运行情况,不存在重大内部控制缺陷。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具备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资质、经验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勤勉尽责,在聘任期间能够
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开展审计工作,保障公司审计
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的事项。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
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情形。
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注销 2024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本次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股票期权数量
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
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
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对第一个行权期的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交所相关监管指引等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基于专业知识独立、客观行使
表决权,积极推动董事会规范运作与科学决策,有效促进公司发展,切实维护了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事的作用,加强学习并提升履职能力,深化与董事会、管理层及外部审计机构的
沟通协作,独立客观参与决策,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
议,为客观公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切实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科学决策与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助力。
独立董事:谢会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