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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源科技: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秋玲已离任)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5 05:06:10

证券代码:920184        证券简称:国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8
              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
—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诚
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
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
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
工作情况进行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李秋玲,女,1970 年出生,注册会计师,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高级经理。
任吉林省吉运宾馆财务科科长;2006 年 10 月至 2008 年 4 月,任吉林典华会计
师事务项目经理;2008 年 5 月至 2010 年 8 月,任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项
目经理;2010 年 9 月至 2011 年 9 月,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2011
年 10 月至 2014 年 9 月,任中永信会计师事务所总审;2014 年 10 月至 2015 年
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重大项目负责人;2020 年 8 月至 2023 年 10
月,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2023 年 10 月至今,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高级经理;2020 年 2 月至 2026 年 2 月,任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本人因连续任职满六年,按照相关规定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审
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自新任独立董事产生之日起自动离任。
     本人未在公司或者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或
者附属企业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或者附属企业以及主要股东之间
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工作内容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理层充分交流,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专业、合理
的建议,对各项议案进行独立、审慎的投票表决,2025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
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未投反对票或弃权票。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 2 次
独董                                       出席股东
      董事会   席董事 式出席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姓名                                       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事会会议
李秋玲    11    11   0    0    0      否       4
(二)出席并主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度,公
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7 次,本人均出席并主持,主要审议公司各期定期报告中
的财务信息、年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募集
资金管理、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本人对公司审计委员会
会议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未投反对票或弃权票。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股权激励计划、利润分配方案等事项。本人对公司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未投保留意见票、反对意见票或无法发表
意见票。
(四)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
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定期与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沟通交流,监
督检查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听取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对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经验提出意见
和建议,提高公司内部控制质量水平;同时,积极协调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
审计工作时间,与年审会计师保持密切沟通,与管理层沟通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范围、审计费用、审计报告时间要求等;审计过程中,关注年度审计工作的
进展情况,督促按期出具相关报告,沟通关键审计事项等。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
和建议。
(七)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出席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
会议以及其他不定期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听取管理层汇报公司经营情况,
与管理层与相关业务人员进行沟通,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
制执行情况等,关注公司外部行业、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八)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定
期报告等重大事项,特别是对中小股东利益影响的事项,事先获取必要资料,认
真审阅,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持续
关注重大事项的执行情况。
(九)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监管
文件,积极参加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京证监局、公司内部组织的各种培训,进一
步提升独立董事履职能力。
(十)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充分的支持与便利的工作条件,保障本人
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公司管理层通过会议沟通、电话交流等多种方式,就公司生
产经营状况及重大事项进展与本人保持密切沟通,并能够及时、完整地提供所需
资料。报告期内,未发生任何妨碍本人独立履行职责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
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预计 2025 年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事
项,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所涉关联交易事项价格公允、合理,遵循了诚信、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认为:公司各期定期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
并能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各期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
情形。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及运行情况。公司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的需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
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自受聘担
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应尽的责
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起到了重要的
指导作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之间不具有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它利害关系,能
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审计费用的定
价原则不变。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
错更正
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九)股权激励计划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人在董事会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议对上述议案过程中,均投出赞成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在 2025 年度诚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
并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提升公司规
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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