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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康洁净: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齐亮)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5 04:54:07

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第二届和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第二届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恪
尽职守,积极出席各次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
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现将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齐亮,197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年至2021年,
在武汉乾坤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2001年至2018年,在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
担任律师;2018年至2024年12月,在湖北谦牧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2024年12
月至今,在湖北诚智成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2022年11月至今,任武汉华康世
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的任职情况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会议 10 次,出席股东会会议 5 次,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任职
期间,本人按时亲自出席,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具体参会情况如下表:
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年度应参加董 参加董事会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会次
       事会次数    次数     数                       数
  本人积极地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
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
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在2025年度
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
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
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利益,慎重地投出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
况。
  (二)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会议2次,实际出席2次,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2025年度履职期间,公
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表决结果
          第二届董事会独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立董事第五次专          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           同意
               门会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第六次专                                   同意
 月10日                      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门会议
  (三)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在担任公司第二届和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第二届和第三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依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
组织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召集人的职责。报告期内,
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审议内容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2025年11月10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 日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2025年11月27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
 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 日
                            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
                            议案》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
审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5次会议,本人均按时
亲自出席了会议,审议内容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关于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
委员会2025年第一   2025年3月28日
                          案》
   次会议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
委员会2025年第二   2025年4月23日 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
   次会议                  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
                        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委员会2025年第三   2025年7月28日 案》、《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次会议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委员会2025年第四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日
   次会议                  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2025年第一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日
   次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听取了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关于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的报
告,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指导内部审计部门有效运作;积极与财务
负责人、年审会计师就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审计重点、初步审计情况等进行了
多次沟通,与年审会计师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交流,对年报审计工作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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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情况进行监督,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时提交报告;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各阶段
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提出意见,全面了解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维护了审计结果
的客观、公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情况,并持续督促公司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除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
有关规定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外,本人亦持续
督促并核查公司董事、高管的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职
责,以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
资者的利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除了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外,本人
密切联系公司,加强多方沟通,积极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通过现场工作及会谈的
方式跟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积极沟通,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时
掌握公司运行状态。同时,运用自身专业能力为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提供分析并给
予指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2025年度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十五日,并做好相应工作记录。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其他工作情况
  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
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
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并
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八)培训与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培训学习,实时关注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
准则的变动情况,加深对上市公司管理相关制度,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与维护股东权益等内容的理解与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为公司
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与建议。
  (九)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提供协助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向本人汇报公司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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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内控建设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积极为本人现场考察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公司对于本人的工作开展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和配合,在重大决策方面充分尊重本人
的独立判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规定,本人对公司重大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
会建言献策,在增强公司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满
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保障公司稳健运营,公司
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
申请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本人认为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谭平涛先生、胡小艳女士为公司提供无偿担保,解决了公司申请银行
融资需要担保的问题,是为了保障公司经营业务正常运转,将对公司经营产生积
极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本次增加
有必要性,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对公司或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调节收入利润或
成本费用的情形。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
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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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
案》;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第
一季度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及 2025 年第一季度的资产状况、
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状况,公司财务状况总体上健康良好。公司已按照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符
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需要,保证了公司对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经营风险
的控制。
  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本人认为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本人认为《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四)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聘任张英超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本人认
为张英超女士拥有扎实的财务专业知识,对张英超女士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
及履职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确认其符合相关任职要求,本次聘任程序合法合
规,同意该项聘任。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谭平涛先生、
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谢新强先生、谭咏薇女士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徐凯先生、郭孟焕
女士、齐亮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与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职工代表董事陈志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
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谢新强先生为公
司总经理,聘任谭咏薇女士、王海先生、彭沾先生、王佳丽女士为公司副总经
理,聘任张英超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彭沾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
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第三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
工作。本人充分了解被提名人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基于客观、独立判
断,认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并且其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的情形。
  (六)股权激励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予以作废。
  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
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本人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管理办法、授予条件等进行了核查,本人认
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相关规定。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
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参照行业薪
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综合个人能力、岗位职责、业绩考核指标等制定了
董事薪酬方案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薪酬体系及实际发展要求。
  (八)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违法、违规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情况。
  四、其他事项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
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对董事
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意见。本人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
专业知识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有效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做出一定贡献,对
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
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建议,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
贡献力量,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加强与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
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齐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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