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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九一二: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6年4月)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5 04:54:04

四川六九一二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四川六九一二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六九一二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
互动易平台的信息发布与投资者提问回复管理,构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高效沟
通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六九一二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是深圳证券交
易所专门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搭建的自愿性、交互式信息发布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的综合性网络平台,作为上市公司法定信息披露渠道的有益补充,旨在畅通公司
与投资者的沟通渠道。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三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通过该
平台发布信息、回复投资者提问,应严格恪守诚信原则,平等尊重全体投资者,
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双向沟通,切实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的全
面了解与价值认同,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资本市场生态环境。
  第四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需秉持谨慎、理性、
客观的态度,以客观事实为根本依据,确保发布信息及回复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官方信息披露以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发布的内容为依据,严禁通过互动易平台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且平台发布或
回复的信息不得与公司已依法披露的信息存在冲突或不一致。
  第五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时,禁止使用虚假、夸大、宣传性
及误导性语言,注重沟通实效,杜绝误导投资者。对无明确事实支撑的内容,一
律不得在平台发布或回复;若涉及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需充分、清晰地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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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事项可能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及潜在风险,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与合理
判断权。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循本制度,并对通过互动易平台发布及回复信
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负有责任。
                   第三章 规范要求
  第六条 严禁通过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内容。对于投
资者提问涉及已披露事项的,公司可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充分、详细的说明与答复;
对于涉及或可能涉及未披露事项的,公司应明确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发布的正式公告,不得以互动易平台的信息发布或回复替代法定信息披
露,更不得借此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七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严格遵循公平性
原则,不得选择性发布信息或选择性回复提问。对于投资者依法合规提出的各类
问题,公司均应认真对待并及时予以回复;对于具有普遍性、代表性的重要问题
及对应答复,公司应进行系统整理,并在互动易平台以显著方式刊载,保障全体
投资者平等获取信息的权利。
  第八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涉及不宜公开
的信息内容。严禁发布或回复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信息,严禁泄
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依法依规不宜公开的信息。对于涉及供应商、客户等负
有保密义务的相关主体,公司应审慎判断拟发布信息或回复内容是否违反保密约
定,切实维护合作方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回复投资者提问时,涉及不确定性事项
的,需充分履行风险提示义务。应清晰、明确地向投资者提示相关事项可能存在
的不确定性因素、潜在风险及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影响,不得隐瞒或淡化风险,确
保投资者能够全面了解相关事项的真实状况。
  第十条 针对市场热点概念、敏感事项的投资者提问,公司在互动易平台进行
答复时,应保持谨慎、客观的态度,以事实为依据,不得盲目迎合市场热点,不
得将公司业务与市场热点进行不当关联。严禁故意夸大相关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
研发创新、采购销售、重大合同、战略合作、发展规划及行业竞争等方面的影响,
避免不当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正常交易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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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严禁配合任何违
法违规交易行为。不得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价格作出预测性判断或承诺性
表述,不得利用平台信息发布或回复从事市场操纵、内幕交易或其他影响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法违规活动,切实维护资本市场的正常秩序。
  第十二条 对于互动易平台发布的信息或回复内容引发市场广泛质疑,且被公
共传媒大量报道并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公司应高度
关注相关舆情动态,及时核实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公司相关制度
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主动回应市场关切,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和投资者
合法权益。
                   第四章 内部管理
  第十三条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实行严格的内部审核程序,明确职责分
工,确保流程规范:
  (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投资者问题回复的对口管
理部门,其指定的证券事务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及时收集、整理投资者在互动易平
台提出的各类问题,根据实际情况拟订信息发布或问题回复的初步内容,按流程
提交审核后发布或回复。
  (二)董事会秘书是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容的审核责任人,负责对
拟发布或回复的信息进行全面审核,确保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本制度
规定。对于特别重要或敏感性较高的回复内容,董事会秘书可视实际情况提请董
事长进行最终审批。
  (三)未经上述审核程序批准,公司任何部门及个人均不得擅自在互动易平
台对外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
  (四)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子公司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完成投资者
问题的核实、信息收集及回复拟订工作;董事会秘书可根据信息发布或问题回复
的实际需要,就相关专业问题征求外部咨询机构的意见,提升回复内容的专业性
与合规性。
  (五)如遇本制度第十二条所述紧急情况,在确保内容真实、准确的前提下,
可启动简易快速审核流程,由董事会秘书审定后先行发布,并及时向董事长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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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及专项实施细
则,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相关规定相悖的,按照国家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十六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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