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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股份: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5 04:35:03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要求,勤勉尽
责,独立谨慎地行使权利,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地发展起到了较好的推动作用。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李嘉岩:汉族,1971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发
展经济学博士后。现任中国投资协会新兴产业中心副主任,兼职北京大学中国产权与 PE 市
场研究中心研究员,独立发表论文 10 多篇。2022 年被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聘请为协会首
席战略投资专家;2023 年被中国社会科学教育培训中心专家组聘请为专家;2024 年 10 月被
华创智库聘请为智库专家;2024 年被第四届中国信息协会投融资信息分会授予先进工作者。
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是否连续两次
        本报告期应参     委托出席董事     缺席董事会次             出席股东会次
  姓名                                    未亲自参加董
        加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数
                                        事会会议
 李嘉岩          13          0         0     否            5
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大力支持,本人通过听取汇报、翻阅资料、参与讨论等方式主
动深入了解进行决议所需掌握的相关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
议上,本人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结合个人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
见,在充分了解审议事项的基础上,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和发表意见。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等其他重大事项均
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及审议事项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年度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
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除战略委
员会外,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且独立
董事人数超过 1/2。
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出席委员会情况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姓名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李嘉岩    6        0     1      0      2        0    1      0
  (三)与公司治理层沟通的情况
公司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使本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了解更加全面。
在董事会讨论重大事项前,要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针对具体议案提供相关背景资料和法规、
政策依据等材料。本人时刻关注公司动态,尤其是有关媒体和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重点
关注国家有关部门和监管机构的政策变化,综合判断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
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不断提升专业技能。经过认真积极工作,本人对公
司的了解更加深入,与管理层的沟通更加顺畅,履职能力进一步提高。
  在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与本人保
持了定期沟通和交流,使本人能够实时跟进公司生产经营发展,为本人做出独立判断提供大
量依据,保证了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对本人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有效
配合,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职条件,
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不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并
且本人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家数未超过三家,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事项或情况。
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
法权益。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督促公司加
强自愿性信息披露,切实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协助公司推进投资者关系建设,促进公司
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沟通,让公司了解广大中小股东的要求,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
同。
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
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维护公
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
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
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
项如下:
  (一)年产 6 万吨能源级钛(合金)材料全产业链项目
本人重点关注了"能源级钛(合金)材料全产业链项目"延期至 2026 年的合理性,以及使用
募集资金 4.04 亿元置换先期投入和发行费用的合规性。通过核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审议相关议案,确认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并购经质矿产
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并最终取得经质矿产 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交易金额约
允性、资金来源及支付安排、以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通过审阅独立财
务顾问报告、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参加董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交易
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进行了审慎判断,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职,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发挥
专业特长,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积极建言献策,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出了许多建设性
的意见和建议,并与公司其他董事形成合力,在推动公司健康发展、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
  新的一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的精神,认真履行独立董事义务,进一步加强同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利益。
  同时,本人希望公司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加强内控制度的监督和完善,更好地树
立自律、规范、诚信的公司形象,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股东。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
履行职务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李嘉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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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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