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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虹: 四川长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5 04:14:44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和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川长虹)
                           《公司章程》等规
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
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
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83 年 12 月,于
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拥有
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010 年成为首批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
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2020 年在
财政部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
  (二)业务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250 人,注册会
计师 2,363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954 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业务收入为 29.88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756 家,收费总额 7.35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公司同行业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578 家。
  二、2025 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并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制
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
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资产减值、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确认、研发费用核算等。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
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
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
以及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资金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等进行审计,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
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
审计,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
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
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3 月 25 日,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以线上方式
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四川长虹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进
度及关键、重要事项处理方法的议案》,会议同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
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的进度及关键、重要事项的处理方法。
  (二)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驻公司审计后,为做好公司 2024 年度财务会计
报表审计工作、督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商定的时间内出具相关审计报告,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分别于 2025 年 2 月 20 日和 2025 年 4 月 2 日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发出了 2 次审计督促函,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年审注册会计师对沟通内容均进行了
回复。
  (三)202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以现场结合
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审计内容、审
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汇报,对审计报告审计过程、审计结
论、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
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2025 年 10 月 31 日,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以现场
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四川长虹 2025 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计划及关键审计事项安排》
              ,会议同意公司财务管理部会同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共同制定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四川长虹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及关
键审计事项安排》。
  (五)2026 年 3 月 26 日,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以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四川长虹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进度及关键、重要事项处理方法的议案》,会议同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的进度及关键、重要事项的处理方法。
  (六)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驻公司审计后,为做好公司 2025 年度财务会计
报表审计工作、督促天健在商定的时间内出具相关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分别于 2026 年 3 月 11 日和 2026 年 4 月 3 日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发出了 2 次审
计督促函,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年审注册会计师对沟通内容均进行了回复。
  (五)2026 年 4 月 23 日,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以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议案,
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
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其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
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
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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