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福建
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云股份”或“公司”)2023 年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对星云股份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42 号)同意注册,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497,504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
(人民币,币种下同),发行价格为 24.0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63,700.00 万
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944.92 万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 62,755.0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4 月 3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
存储账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于 2025 年 4 月 3 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5)第 351C000079 号”《验
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
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使用募集资 累计投入募集 投资进度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号 金投入金额 资金金额 (%)
星云储能系统及电池
中心项目
合计 124,769.46 63,700.00 18,273.18 -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及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稳步推进,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对“星云储能系统及电池
关键部件制造和检测中心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募投项目承诺投资总
额不变。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前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调整前拟使用募 本次调整后拟使用募
项目名称 投资明细项目 拟增/减金额
集资金投入金额 集资金投入金额
土地费用 - - -
星云储能系
统及电池关 土建工程 4,700.00 20,000.00 15,300.00
键部件制造 软硬件购置 40,000.00 24,700.00 -15,300.00
和检测中心 铺底流动资金 - - -
项目
合计 44,700.00 44,700.00 -
(二)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原因
本次对“星云储能系统及电池关键部件制造和检测中心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进行调整,系公司结合业务发展规划、项目实际建设进展及行业发展趋势作出的
审慎安排。公司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将原计划用于软硬件购置的部分募集资金调
整至土建工程投入,在不改变项目总投资、核心建设内容及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
下,进一步优化项目建设布局,匹配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保障项目建设质量与实施效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
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进行调整的情况如下:
本次调整前预计项目达到预 本次调整后预计项目达到预
项目名称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星云储能系统及电池关键部
件制造和检测中心项目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始终坚持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稳健推进项目建设的原则。结合项目整体
实施规划、现阶段建设实际进展,以及行业发展趋势、内外部环境变化等综合因
素,为进一步优化完善项目实施方案,科学统筹资源配置与建设节奏,提升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与项目实施质量,确保项目建成后能够更好地契合公司长远发展战
略,切实保障项目投资效益与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对后续建设进度进行统筹合理
调整。因此,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星云储能系统及电池关键部件制造和检测
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三)对延期募投项目的重新论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相关规定,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
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 50%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
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公司已对“星云储能系统及电池关键部
件制造和检测中心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预期收益等进行重新论证,具体情
况如下:
(1)项目实施必要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①契合国家产业政策与行业发展趋势
本次募投项目聚焦锂电池检测服务、储能系统关键部件、充电基础设施等新
能源核心领域,符合国家“双碳”目标、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新能源汽车与储能
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导向,所属赛道仍处于政策鼓励、需求持续增长的发展阶
段,项目建设方向具备长期必要性。
②巩固公司核心竞争力与业务布局需要
公司以检测技术为核心,深耕锂电池设备、储能及检测服务领域多年。本次
募投项目是公司扩大检测服务产能、升级储能 PCS/直流快充桩等关键部件制造
能力、贴近宁德锂电产业集群实现本地化服务的重要布局,有利于提升公司生产
集约化水平、优化产品结构、增强客户粘性,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高度一致,实
施必要性未发生改变。
③匹配下游市场持续增长需求
下游动力锂电池、储能锂电池、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市场需求保持扩张,
锂电池研发及检测等需求持续提升,公司现有产能与服务能力已难以满足订单增
长与客户深度配套需求。项目继续实施有助于公司把握市场机遇、消化新增产能、
提升市场份额,必要性充分。
(2)项目实施可行性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①政策可行性:国家及地方持续出台支持锂电池检测、新型储能、充电基础
设施等领域的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环境稳定向好,未出现重大政策调整导致项目
不可行的情形。
②市场可行性:全球新能源汽车、电化学储能装机持续高增,带动新能源装
备及锂电池检测服务需求旺盛;宁德地区已形成全球领先的锂电新能源产业集群,
为项目提供充足、稳定的下游需求支撑,市场基础牢固。
③技术可行性:公司掌握锂电池检测、电力电子测控、储能变流、智能充放
电等核心技术,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发团队与技术
储备充足;募投项目技术路线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核心技术高度协同,不存在
技术迭代或重大技术障碍,技术可行性有充分保障。
④客户与实施条件可行性:公司与宁德时代等行业头部客户建立长期稳定合
作关系,客户资源优质、订单支撑能力强;项目已完成土地购置、备案、节能审
查、环评批复等全部前置审批,实施主体、建设地点、投资总额均未变更,项目
实施条件成熟。
(3)项目预期收益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本次仅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与建设进度,项目投资总额、核心建设内容、
产能规划、盈利模式等均未发生重大改变,项目仍具备良好的预期效益,本次延
期是为优化建设节奏、保障投产后效益释放,不会对项目预期收益构成重大不利
影响。
(4)重新论证结论
经重新论证,公司认为:“星云储能系统及电池关键部件制造和检测中心项
目”仍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预期收益均未发生
重大不利变化,具备继续实施的充分条件。公司将继续推进该募投项目建设,并
统筹优化建设节奏,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五、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是基于公司项目实际建设进
度、行业发展趋势及整体业务布局需要,有助于保障募投项目建设质量与实施效
果,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投资效益,有利于夯实公司核心竞争力与可
持续发展能力,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运行情况,采取审慎的态度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并延
期,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对“星云储能系统及电池关键部件制造和
检测中心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并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延期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星云股份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
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
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兴业证
券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戴劲 吕泉鑫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