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张松林作为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
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
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松林,男,198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科学技
术大学有机化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期间于2007年10月到2008年10月,在国家留学基金
委资助下,在日本东京大学化学系作为访问学者联合培养一年。2010年7月起至今,
任职于江南大学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2019年3月至2022年2月,作为中央机关单位援
疆干部人才在新疆农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挂职工作,担任副院长职务。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本人及我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没有在公司及其附属
企业 任职, 我本人 及我 的直系 亲属没 有直接 或间接 持有 公司1%以上 已发行 股份, 不
是公司前10名股东,也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及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公司前5名
股东任职;我本人及我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
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涉及与其存在重大业务往来的情形,也不在与其有重大业务往来
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我没有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有偿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
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应参加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董事会 董事会次 式出席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东会次
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事会会议 数
本人认为,2025 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
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
本人对公司在 2025 年的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
没有提出异议。
(二)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审核被提名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任职资格和条件,2025 年 5 月参加了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公司对拟聘任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提名,积极推动了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和
核心团队的建设。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在本年
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
案进行审查、考核并提出建议,切实充分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了 4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会议,未委托出席或缺席任一次专门委员会会议。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
员会议事规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参加了全部会议,
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
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
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将中小股东关注的问题,及时反馈公司,促使公司重视中小股东
的诉求。
(五)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听取管理层汇报、
工作时间满足相关监管规定。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
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
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针对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
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
务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的情况。
(四)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对《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
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并表示同意。本人认为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
相结合的分配机制,使员工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有利于提升员工积极性与创造力,
从而提升公司生产效率与水平,有利于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密切
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
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
作,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松林
(本页无正文,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
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松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