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3 证券简称: 佳讯飞鸿 公告编号:2026-016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
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9 号”)变更了相应
的会计政策。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
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
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
“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
相关内容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9 号要求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
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
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