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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源股份: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隆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4 06:19:3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隆源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隆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源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4 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隆源股份调
整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获取较好投资回报,在保证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
司及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现金管理金额和资金来源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利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的理财产品。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公司拟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从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调整
至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按理财产品存续余额计),适时购买低风险、短期的理
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募集
资金。
  (三)现金管理方式
  公司计划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的理财产品,投资理财的资金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按理财产品存续余额计),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
滚动购买符合上述标准的理财产品。
  (四)现金管理期限
  新增额度的使用期限与原额度使用期限保持一致(即自 2026 年 4 月 8 日起
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二、决策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六次会议和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定,本议
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资标的的产品。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运营所需,风险低,能有效提高闲置自有资
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因现金管理
资金额度调整,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情况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隆源股份调整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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