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范鸣春先生、傅冠强先生、张增荣先生2025年度的任职独立性情况进行了审慎
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范鸣春先生、傅冠强先生、张增荣先生
在2025年度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
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
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
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相关要求。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