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审查意见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在南
京召开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独立董事 3 人,
实际参加独立董事 3 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本着实事
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在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听
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并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后,对拟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见如下:
一、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审查意见
我们对《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及公司提供的相关
资料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目
前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分配方案是
合理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2024—2026 年度)》的规定和要求,有效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
利益。同意将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
次会议审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审查意见
经审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
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与控股股东关联方签订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审查意见
我们对《关于与控股股东关联方签订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以及公司提供的关联方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我们认为上述关
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未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未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制
度的规定。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
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关于与上港集团关联方签订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审查意见
我们对《关于与上港集团关联方签订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以及公司提供的关联方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我们认为上述关
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未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未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制
度的规定。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
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审查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集公司”)
因购置 1 台双箱岸桥、购置 4 台人工 RTG 项目与南京港机重工制造有限
公司形成关联交易,因 102 重箱堆场勘察设计施工 EPC 总承包项目、龙
潭港区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与南京港港务
工程有限公司形成关联交易。该等关联交易均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形成。龙
集公司购置 1 台双箱岸桥、购置 4 台人工 RTG 项目、102 重箱堆场勘察
设计施工 EPC 总承包项目、龙潭港区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扩建工程设计
施工总承包项目均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招标程序公开透明,交易价
格公平公允,招标结果公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
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董事会
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关于签订相关工程施工及外包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审查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油港国际港务有限公司与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
公司签订相关建设工程施工协议、与南京港(集团) 有限公司高淳码头运
营分公司签订相关业务外包协议,控股子公司龙集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
港江北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与南京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食堂外包服
务协议,是公司正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所需,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符
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交易定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
定,交易价格公平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
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
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的审查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稳健。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资
金规划,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短期闲置自有资金的
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公司增加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
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审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名:
马野青 葛 军 杨 雪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