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5 证券简称:航天智装 公告编号:2026-022
北京航天神舟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 月 23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4 月 2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3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公司董事长李永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主持本次股东会,由全体董事推举董事、
总经理王涛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02 人,代表股份 408,115,852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6.859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11,318,0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441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96 人,代表
股份 196,797,7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4180%。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97 人,代表股份 52,398,267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00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95 人,代
表股份 52,397,9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001%。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提案 1.00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7,100,4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12%;
反对 783,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19%;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5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382,8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2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提案 2.00 关于 2025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7,025,3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28%;
反对 846,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73%;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5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307,7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6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提案 3.00 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7,081,0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64%;
反对 780,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11%;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6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363,4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6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提案 4.00 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7,511,3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19%;
反对 299,6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4%;弃权
股份总数的 0.07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793,7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1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提案 5.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7,017,9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10%;
反对 495,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13%;弃权
股份总数的 0.14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300,3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0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提案 6.00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7,085,8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76%;
反对 797,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54%;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5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368,2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4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提案 7.00 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74,0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8994%;
反对 1,100,1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833%;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4.51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74,0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7.5833%;弃权 282,6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7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173%。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航天神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控制工程
研究所、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殷延超先生和公
茂财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提案 8.00 关于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02,9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3613%;
反对 1,097,0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338%;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4.10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02,9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7.5338%;弃权 256,8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5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049%。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航天神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控制工程
研究所、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殷延超先生和公
茂财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提案 9.00 关于拟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续保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7,069,0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35%;
反对 777,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05%;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6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351,4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4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提案 10.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7,035,1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52%;
反对 801,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65%;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6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317,5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2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提案 11.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3,695,1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168%;
反对 4,169,5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17%;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6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977,5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7.9575%;弃权 251,1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9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提案 12.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3,672,0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111%;
反对 4,209,1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14%;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5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954,4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8.0331%;弃权 234,6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7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高司雨律师和袁燕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
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神舟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