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6-30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赎回完成后,“旺能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特提醒“旺能转债”持券人注
意在期限内转股。债券持有人持有的“旺能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
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旺能转债”持券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自 2026 年 3 月 12 日至 2026 年 4 月 23 日,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旺能转债”
当期转股价格(13.98 元/股)的 130%(即 18.17 元/股)。根据《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
款的相关规定,已触发“旺能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
旺能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后续利息支出,
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经过综合考虑,董事会决定本次行使“旺能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后续“旺能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现将“旺能转
债”提前赎回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70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公开发行 1,4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14 亿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1]26 号”文同意,公司可转
换公司债券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旺能转债”,债券代码
“128141”。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
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 2020 年 12 月 23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2021 年 6 月 23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6 年 12 月 16 日)止。
(四)可转债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实施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原来的 16.47 元/股调整为 15.9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起开始生
效。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实施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原来的 15.97 元/股调整为 15.6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起开始生
效。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 日实施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
来的 15.67 元/股调整为 15.1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3 年 6 月 1 日起开始生效。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3 日实施 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旺能转债”的转股
价格由原来的 15.17 元/股调整为 14.9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3 年 11 月 23 日
起开始生效。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实施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
来的 14.97 元/股调整为 14.6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4 年 6 月 6 日起开始生效。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实施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旺能转债”的转股价
格由原来的 14.67 元/股调整为 14.4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起
开始生效。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实施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原来的 14.47 元/股调整为 14.1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起开始生
效。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实施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旺能转债”的转股价
格由原来的 14.18 元/股调整为 13.9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起
开始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为 13.98 元/股。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
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
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
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三、本次触发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 2026 年 3 月 12 日至 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
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旺能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3.98 元/股)的 130%
(即 18.17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已触发“旺能
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四、可转债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旺能转债”赎回价格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2.00%);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
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B×i×t/365=100×2.00%×154/365≈0.844 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844=100.844 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
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 年 5 月 19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
在册的全体“旺能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年 5 月 19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旺能转债”。本次
赎回完成后,“旺能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户),2026 年 5 月 27 日为赎回款到达“旺能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旺能转债”
赎回款将通过可转换公司债券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旺能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换公司债券摘牌公告。
(四)咨询方式
五、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赎回条件满足前的 6 个月内交易“旺能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在本次“旺能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 6 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
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旺能转债”的情形。
六、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小单位为 1 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 1 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 1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
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
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转股申报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行使“旺能转债”有条件赎回权的条件已成立,该事项
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提前赎回“旺能转债”的事项无
异议。
八、备查文件
意见;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