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

北汽蓝谷: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静)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4 01:37:22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马静,作为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坚持忠实、勤勉、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
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马静,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开大学世界经济学博士。2014
年12月至2015年12月在新加坡国立大学做访问学者。2007年7月至今,先后任南
开大学讲师、副教授(2021年9月至2025年8月于广西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借调)。
  本人同时兼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
关于独立董事兼职家数的规定。
  (二)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没有为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管理、技术等咨询服务,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
担任职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
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议 1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并对本报告期内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
认真审核,会上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
决权。本人认为本报告期内公司历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
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决策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未
提出异议并投出同意的表决票,亦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审议,监督股东会的召开程序及表决过程,确保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表决
权得到充分行使。
  (二)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依照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2025 年亲自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9 次、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次;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重
点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
项目、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等议案进行了董事会事前审议,本人均亲
自出席会议,积极参与议题讨论,结合自身专业背景为公司重大决策事项提出专
业意见和建议。
  (三) 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关联交易、变更审计机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重大事项,客观、公正地发表
意见,谨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未发生提议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及独
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形。
  (四)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在公司年报编制期间,本人与内外部审计机构就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年审
工作计划及关注内容等进行了沟通,在会计师出具意见及召开董事会审议年度报
告前,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确保本人
对公司年度报告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本人全程参与该事项的审议,与公司内
部审计机构、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并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的从业资格、专业能力进行了严格审核。
  (五) 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动平台留言等方式,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积极与中小投资者交流并关注中小投资
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 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一是规范会议履职,按要求现场出席股东会、董事会等各类会议,会上积极参与
议题讨论,会后主动跟踪决议执行进度,督促相关决策事项落实。二是开展专项
交流调研,赴公司展厅及直播场地开展实地参观与深度交流,全面了解公司数字
化运营体系及直播业务情况;围绕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推进与公司相关
部门负责人进行多轮研讨,为独立董事监督职责履行提供详实依据。三是聚焦业
务发展,通过线上线下沟通、资料研读、参加新品发布会等方式,持续跟进公司
核心业务动态,为公司战略落地提供专业建议。本人全年累计现场履职 15 天,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时间的相关要求。
  (七) 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能够及时向本人报送专项报告、董办月度简报、议案相关资料及公司经营发
展各类信息,重点同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计机构更换、关联交易等重
大事项的推进情况,始终保持与本人的常态化、高效沟通,为本人正常履职提供
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充分的信息支撑和畅通的沟通渠道,保障了各项履职工作的
顺利开展。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始终从公司持续经营、长远发展及维护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在 2025 年度重点关注以下事项,并进行了严格审核与监督: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对公司与关联方
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等关联交易事项
进行了审慎审议。经全面审核,本人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基于
公司业务特点及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原则,关联董事已按规定
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委员会已进行事前审核并发表同意意见,未
发现任何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影响公司的独
立性。
  (二)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股东的
承诺履行情况。经核查,公司及相关股东均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
行各项承诺义务,未发现任何违反承诺的情形。相关承诺的履行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要求,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 披露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披露定期报告 4 期,本人对公司各期定期报告的编制、审
核及披露工作进行了全程监督,重点关注报告中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细
致核查报告披露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确保定期报告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同时,公司按照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相关要求及《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对
该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有效,能够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合理保障。
  (四) 聘用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天职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财务与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本人参
与了该事项的审议过程,确认公司已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致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认无异议。经审核,本人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承担公司财
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服务能力,本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五)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先后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
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结合监管要求
和公司经营业绩、行业薪酬水平、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表现等,对相关议案进行认
真审查后,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召开的十一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
案》;于 2025 年 4 月 3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本人认真审核了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履职能力及选举、
聘任程序,认为公司选举的董事及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合法合规,相
关选举或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关人员不存在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公司规范治理、科学决策、
内控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支撑作用,助力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
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后续进展及关联交易规范情况,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积极为公司
发展建言献策,助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马静

证券之星

2026-04-24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4-23

首页 股票 财经 基金 导航